土地私有化的动力与前景
盲目地对社会发展趋势发言,顶多不过是乌托邦。但中国土地私有化的言论,已经从乌托邦走向现实。 一 崛起的中产阶级希望土地私有化
城市中产阶级的财富,相当大的份额在于房产。据说,美国人的财富的40%在房地产上。中国人的财富的最终体现,恐怕不会低于这一指标。而如今以70年为期的房屋产权,将为巨额财富的再分配留下极大的悬疑,要解决这个问题,成本巨大,恐怕不是延期、象征性地纳税那么简单,技术上容易的问题,社会成本是很高的。比如,在文革时期,只要不实行“割资本主义尾巴”,就能让老百姓自留地里长点可吃的东西以裹腹,可以说放下割刀、立即饱肚,如此简单的事,我们做不到,偏偏要饿着肚子,且天天舞刀,乃因饿死事小,失节(长资本主义尾巴)事大。
如何处置70年产权,又会面临再次失节的大问题。那么,城市中产阶级一定认真思考这个问题,酝酿出一套可行的机制。在此,我要提醒的是,城市中产阶级不要目光短浅,再次搞出关于土地的城乡二元机制,把农民当傻B玩。
二 社会顶层对土地私有化的意愿
社会顶层营造出“资本时代”、“知本时代”,看起来似乎对土地私有化漫不经心,乃源于他们对土地私有化的犹豫,对于他们来说,目前状况下的私有化,有助于免除将其巨额财富去纽约、伦敦逛,害得纽约、伦敦的房价也猛涨——自己也不踏实——的苦恼,但是,也会使其失去进一步低成本的夺取中国土地财富的机会。这就是机会成本的困惑。
但这种困惑是有时间限制的,因为一代人的寿命、立业的意愿周期之限制。重精神的父亲,可能会产出一个重物质的儿子。儿辈们对财富固化的愿望,一定会在有生之年实现,改革开放三十年了,足可以培养出重视物质实现的成熟一代,该抓落实了。这就是文贯中教授可以在《中国经营报》连发五篇关于土地私有化文章的内在原因。
三 社会底层不会反对土地私有化
出于意识形态的惯性,会放出一种声音,一旦土地私有化了,相当一部分农民会把土地房屋贱卖了,然后到城镇吃喝嫖赌,然后成为流民群,向政府要救助,或提其他不可思议的要求,导致社会动荡。发出这种言论前,最好发一个问卷调查,摸一摸土地私有化后农民如何处置财产的基本心理意愿。这样把农民群体设想为不负责的浪荡子,无法解释三年困难时期,饿死几千万人,即使是人吃人了,也还是有礼节地人吃人,而没发生动荡的历史事实。动荡,往往是因为官场腐败,不务社会治理的正业。难道因为工地私有化了,庞大的公务员队伍就会土崩瓦解,回乡去分私有土地去?要知道,庞大的公务员队伍,一般是在城市或城镇谋利了自己的产业,改变身份返乡分地的情况,至多只会在城郊地带发生。
农民获得可以抵押、出卖、或永久经营的产权房屋和产权土地,会大大提高其在城市化过程中竞争力。
四 中国的土地私有化对于人类社会的意义,不会亚于美国《独立宣言》。
源自欧洲启蒙运动,在美国化为现实的资产阶级理念,乃是人类从无产的猿猴化为有产的人类生存,需要一个适合于有产者契约得以充分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。牧羊人和羊群的机制,在人类财产不够多的情况下,曾经是有效的,但随着财产的增多,增多到一定程度,牧羊机制就失效了,需要平等合伙机制。这一真理,至今都在每日每时地演练着——多少家族企业最终破产,往往是合伙的契约达不成。
中国从明朝末年,即预示着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要产生合伙人机制,满清入关,却又强化了牧羊机制,满人为牧羊者,汉人为羊群。三百年后的羊群选择造反而不再产羊毛,加之洋人入侵,所以,100多年前,中国竟然成了“一穷二白”,孙中山率领中国人走向共和——而共和不是谈出来的,是牧羊人和牧羊人、羊和羊打出来的。打了个精疲力竭,新中国成立,真正的共和并没有到来,因为共和的重要标志是法治,正如彭真所言,他老人家有生之年看不到法治社会在中国实现,他在逝世前说过还要30年,那么,我们现在离这个时限愈来愈近了。
共和、法治,需要土地私有化作基础,这就是当代面临的重大理念问题,也是制度创新所绕不过的拦路石。
倘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制度变迁是人类社会的大事,那么,土地私有化就是法治、共和制度的拱心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