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小商品城没有通过国家土地部门批准......
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,由国务院批准: (一)基本农田;
(二)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;
(三)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。
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,并报国务院备案。
征收农用地的,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。其中,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,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,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;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,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,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,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,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5条
小商品城的1200亩远远超过35公顷(1公顷是15亩),国务院能批吗?还有在这个市场的中心位置:生米大桥南1200米处是南昌的外环铁路已经动工,(二头),这样的话这个市场南北就只有700米,东面到大堤也就是900米,还要空出100多米不能用,防洪规定的,这些有几个人知道呢.大家可以去问村民,都知道这条铁路的具体位置,铁路的宽度为50米,加绿化带就要100多米,你说这样的市场能兴旺吗?他们只是做房子,高价卖,市场能否形成与他们无关,钱已落入口袋,亏的是我们客户啊!
家电市场有100多个客户已经退了店面,五华已经有很多人也退了小商品城的店面,并且退店面的事情还在继续,希望大家看清这个事实,别在这个上面栽了!